- 索 引 号:66511071-4/2023-53921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3-04-18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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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4-18 18:2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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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省委办、省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审计局认真抓好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
2020年7月24日,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大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年来,市委主要领导召开了3次常委会和2次审计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了4次常务会,市政府各领导召开了18次专题会研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狠抓督促核查工作,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要求和措施,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截至2021年7月20日,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94个问题中,已整改(销号)82个,整改率87.2%;整改金额33,725.3万元;出台和修订规章制度21项。通过整改,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增收节支852.78万元。有关单位着力加强内控建设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
二、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1.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3个方面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还有4个问题正在整改。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22个单位319项资金13,040.27万元闲置2年以上”等5个方面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还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4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98.63万元”等1个方面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
4.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该部分披露“982万元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4个方面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还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455.25万元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等4个方面4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清欠任务部署不到位”等3个方面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1.扶贫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违规为在校生代缴基本养老保险15.14万元”等3个方面1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部分生态环保任务未完成”等3个方面5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欠佳”等2个方面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情况
1.中央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该部分披露“资金分配不够科学”等3个方面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重点产业发展资金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部分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指标分配和下达缓慢”等3个方面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
3.儋州市2019年为民办实事部分事项跟踪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存在个别贷款户同一年度重复享受财政贴息”等2个方面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该部分披露“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先建后补”等3个方面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审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提出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不断深化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扭住问题不放,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一)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有效性,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率,促使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二)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市审计局将联合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督促被审计单位在确定的问题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单位,报请市政府后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与上级审计机关沟通协调力度。市审计局要保持与上级审计机关沟通,及时上报我市有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同时将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和要求传达给各责任单位,以便各责任单位能够有针对性解决审计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