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511071-4/2021-78828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洋浦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4-1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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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洋浦经济开发区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 文 号:浦管规〔2021〕2号发布日期: 2021-04-14 16:2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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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洋浦经济开发区野生动物
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为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遏制乱捕滥猎行为,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理工作,给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安全的栖息和繁衍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野生动物资源现状,决定在我区行政区域划定禁猎区、禁猎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和禁猎期
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
二、禁猎对象
禁猎对象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研究、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以及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三、禁猎工具和方法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弓、地枪、毒药、爆炸物、排铳、大铁夹、粘网、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声音诱捕、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利用、加工、转让、运输、邮寄和携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区林业主管部门联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航空安全保障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应依法申办猎捕手续。
四、举报电话
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98-28810985
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0898-28826628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