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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6511071-4/2023-53917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3-04-18 18:50
  • 标       题: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的审计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4-1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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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支出的审计工作报告

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实、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财政预算执行及绩效、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重点民生等领域,坚持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两手抓”,提升审计工作质效,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全市各部门更好担负起稳定经济的责任。全年出具审计报告29个,查处违规金额2.3亿元,移送问题线索18宗,上报审计要情、专报4份,推动建章立制28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财政部门主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基本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全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7亿元;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53.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4.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0.6亿元;清理盘活未支出项目资金,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6亿元在市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积极推动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投入16.5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同时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乡村振兴建设、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环保督察整改资金、支持社会治理等方面均给予资金保障。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支持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共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8.72亿元主要用于大气土壤和水污染防治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创两建工作

——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财政管理日趋规范。搭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了财政预算执行全流程管理;建立财政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对项目指标重点管理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健全资金安排方式,推动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6.52亿元、支出79.53亿元,年终结余结转6.9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1.14亿元、总支出31.52亿元,年终结余9.6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0万元、总支出74万元,年终结余34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71亿元、支出26.91亿元,滚存结余9.2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但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够。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未完成预算任务。

由于受到减税降费和房地产政策影响,2021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3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9.3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9,94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6.48%

2..逾期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及滞纳金6,923万元。2019年至2021年,资规部门逾期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5,246.75万元,滞纳金1,676.6万元,合计6,923.34万元。

3.应收未收非税收入401万元。一是76个预算单位资产处置、周转房租金、实有账户利息等非税收入221.18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二是市水务局未采取有效措施清缴205家单位和个人拖欠污水处理费179.9万元。

(二)财政资金分配不及时、审核不认真。

1.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16万元不及时分配。12项上级转移支付指标2,616.68万元不及时分配,截至2021年底,上述11项上级转移支付指标0支出,1项支出仅为10%

2.向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安排预算资金22,725万元。

2021年,财政部门违反规定向未纳入项目库的28家预算单位69个预算项目安排资金22,725.97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8个,预算单位10家,涉及14,462.3万元;年中追加项目50个,预算单位24家,涉及8,244.47万元;年初预算项目1个,预算单位1家,涉及19.2万元。

3.向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分配资金806万元。财政部门安排给市交通局省道那大至洋浦互通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70.2万元,安排给中国人民解放军96724部队家属区进出道路项目资金536.45万元,因未解决建设用地问题,造成上述项目资金大部分未支出。

(三)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慢。

1.上年结余结转指标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支出。一是57个预算单位本级财力安排的上年结余结转指标15,720.52万元,截至2021年底未完成支出。二是142021年度新增债券资金建设项目29,522.47万元,截至2022331未完成支出。

2.盘活存量资金形成二次沉淀5,483万元。2021年,财政部门盘活资金21,499.69万元,截至年底仍有5,483.02万元未支出,形成二次沉淀。

3.部分财政支出科目支出率低。2021年,财政部门下达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科目资金33,504.57万元,截至年底,支出率仅为50.79%

(四)财政管理不规范。

1.财政部门对部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10个预算单位开设的12个账户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二是1预算单位违规在基本户开立的银行网点开立一般存款户;三是2预算单位违规开立两个一般存款户。

2.违规将国库资金拨付至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3.10家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审计抽查2021年度59家市本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决策机制情况,发现有10家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

4.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市财政部门目前只建立预算编制“四挂钩”机制,尚未建立预算编制与项目预算调整挂钩、预算编制与违反财经纪律挂钩两项考核机制。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9个重点部门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对19个部门单位开展非现场审计,抽查财政拨款资金54,268.65万元,占涉审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总拨款58%,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4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存在漏项或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171.03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4个单位项目支出慢,涉及1,204.56万元。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严格。2个单位存在多支付或超标准开支培训费、多付工程款现象,涉及金额25.09万元。3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40.34万元。

3.违规支出151.89万元。2个单位超范围使用预算资金127.98万元。2个单位挪用专项工作经费、下属单位工作经费23.91万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修缮干部周转房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三)预算管理方面。

1.未按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金1351.59万元。

2.盘活存量资金未形成支出101.89万元。5个单位因财力安排不足或统筹工作不到位造成盘活存量资金未支出101.89万元。

3.财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1个单位预付2个项目4,147.81万元后项目停工至今一直未进行建设,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4.财务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对产业扶贫资金及分红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339.51万元。3个单位存在下属单位或委托的物业公司乱收费现象,涉及金额137.07万元。1个单位存在使用现金结算不规范现象,涉及金额113.86万元。1个单位支付未达标防汛物资经费15万元。3个单位存在重复领取误餐补助现象,涉及金额3.11万元。

5.公车管理不规范。7个单位在公务租车支出标准、实行政府采购、办理申报程序、编制细化的租车费用预算和建立公务租车管理台账及情况备案等方面还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有待完善。2个单位未执行“一车一卡”制度。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情况

(一)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1年共安排6,445.94元资金,用于9项为民办实事事项,总体上落实了市委、市政府“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

1.1500亩蔬菜大棚责任目标任务未完成。儋州市2021年大棚责任目标任务为1500亩,截至20225月,全市共有蔬菜大棚9928亩,比目标任务少572亩。

2.部分常年蔬菜基地图斑更新不及时。3个基地对应的电子地图图斑未编制,更新不及时。

3.部分常年蔬菜基地存在撂荒土地。中和镇高园坡常年蔬菜基地存在撂荒土地约500亩,王五镇白洋泥常年蔬菜基地存在撂荒土地约1260亩。该问题现已整改。

另外,为民办实事其他事项中还存在部分学生宿舍渗漏影响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项目资金未及时支出,公益性农贸市场占比低,平价菜销售网点占比低、补贴发放滞后、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20202021年,儋州市安排22,363.19万元资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开展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26.95万人次,基本完成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分配使用不规范。财政部门未及时分配上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06.76万元。1个单位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利息收入18.94万元未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

2.待遇保障政策落实不精准。1个单位应发未发211人救助补助待遇。158名符合条件儿童未被纳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保障范围。违规向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救助待遇。

3.财务资产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49.45万元残疾儿童康复设施器材闲置未用。部分敬老院伙食费管理不规范,未设专账核算;资产管理不到位,2家敬老院多项设备设施闲置浪费,6家敬老院的房产及设备设施账实不符。

4.未按要求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1个单位长期未对31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有效安置,未按规定设置被救助人员居住场所,救助物资发放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5名护理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20182020年,儋州市投入乡村振兴资金1,035,063.55万元,支出892,327.78万元;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26,164.70万元,支出18,989.38万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脱贫攻坚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村产业发展资金方面。一是1个镇产业资金沉淀在村委会或项目共管账户上,涉及资金470.6万元;4个扶贫产业项目应退未退扶贫资金164.16万元。二是1个镇监管不到位,合作企业挤占扶贫资金31.07万元;三是个别单位投入的种植、养殖等产业未分红资金356.39万元,到期未返还入股本金681.99万元

2.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2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盘活、项目建设超工期、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职等问题;二是12020年整村推进提升工程尖岭村道路建设项目投标单位涉嫌串通投标;三是1工程未按图纸施工,存在隐患。

3.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一是建设进度缓慢。二是7个高标准农田项目“非粮化”“撂荒”。三是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统筹开展农田土壤改良工作。四是存在虚列支出、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违规发包给不具有资质企业、未按图纸施工等问题。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一是建设进度缓慢,10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任务未完成。二是4个项目1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存在污水直排。三是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四是存在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转包行为、未按照图纸施工、运行管护工作未落实到位等问题。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4个镇4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镇和领导干部能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部分未实现“两违”零增量目标,两违”分类处置任务未完成;二是部分镇公益林、防护林等林地管护不力,林地受损;三是部分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涉及面积7.91亩。

(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部分造林绿化任务未完成;二是部分环保督察事项整改不彻底;三是1未查处围垦河道、河湖污染行为,未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违规排放废水入海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9个重点项目进行审计,涉及投资50.4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招标投标方面。

部分项目违规招投标。西部中学工程项目、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串通招标投标。

(二)工程造价管理方面。

主要是工程结算造价不实,共多计13,718万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工程管理不到位。

2.提供虚假资料。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5个乡镇、3个市直部门和1个事业单位管理行政性国有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8个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涉及6,021.85万元。二是3个单位违规出租国有资产。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国有资产93.79万元。1个单位无预算采购国有资产77.64万元。

(二)国有资产未实现保值增值。一是2787.5万元国有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二是1个单位未经审批自行处置国有资产84.29万元。

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审计机关向市纪委监委及住建等有关主体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8宗。移送线索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工程建设领域。主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招标人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和部分工程项目上涉嫌验收造假以及项目违反建设程序,先设计后勘察、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个人及无资质单位等方面;二是公职人员违规审批,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高龄津贴、长寿补助金未及时停止发放。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健全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二)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健全规章制度。

(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兜牢民生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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