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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6511071-4/2018-01464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1-18 12:01
  • 标       题: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或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 文       号:浦管〔2018〕9号发布日期: 2018-01-18 12:0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各局办、事业单位、办事处,驻区各机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进一步巩固禁毒工作成果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11个部门《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工作的意见》(禁毒办通〔201430号)的要求,结合洋浦实际,通知如下:

一、完善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融入社会

(一)明确就业扶持对象。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做好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扶持工作。当前,要重点促进社会面上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同时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家庭生活困难、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滥用合成毒品人员的就业扶持工作。

(二)加强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各办事处要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生活就业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家庭生活困难、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组织戒毒康复人员到就业局开展就业培训。就业局要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服务工作,对符合失业登记条件、有就业愿望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戒毒康复人员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三)鼓励企业吸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对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招用戒毒康复人员的企业,国(地)税局给予企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就业局要按规定对各类企业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大力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要充分运用国家现有政策,制定各种优惠措施,鼓励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工商局要为戒毒康复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法规、政策咨询等优质服务。银行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等信贷支持。就业局要按规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保局要依据社保补缴政策及时发放补贴。国(地)税局对戒毒康复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就业局要充分考虑戒毒康复人员就业需要,按规定开发适当的公益性岗位,为戒毒康复人员创造就业机会。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局要将戒毒康复人员纳入职业培训总体规划,技工学校要积极配合就业局有计划地组织戒毒康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和师资,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就业局、财政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应当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当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改善戒毒康复人员生活条件

(一)落实医疗保险政策。社保局和卫计局要积极引导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助。

(二)开展戒毒医疗。卫计局要加强戒毒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充分运用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等卫生医疗资源,积极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门诊治疗、住院治疗、药物维持治疗、心理咨询等戒毒医疗服务;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对服药人员的管理和综合服务,提高维持治疗保持率,确保治疗效果。

(三)做好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社保局对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戒毒康复人员,要积极引导其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戒毒康复人员,要按规定保障其失业保险待遇,并提供相应再就业服务。

(四)落实社会救助。社会局和各办事处要把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列为社区服务对象,纳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范畴,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局要依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应当提供廉租住房,在戒毒康复场所生活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可以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任务。各单位要切实承担戒毒康复人员管理和服务的责任,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以及就业、就学、就医援助等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措施,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解决工作生活困难。要把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安排部署,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政府统筹负责、部门责任落实、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管理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改进管理方法,体现人文关怀,提高服务水平,使戒毒康复人员有学可上、有业可就、病有所医、困有所帮。建立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戒毒康复场所康复与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扶持、融入社会等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

(三)加强督导考核。禁毒办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考评考核工作。要将其纳入禁毒工作总体绩效考评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考核范围,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负责人、禁毒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1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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