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收回科工信局、水务局、白马井镇等10个单位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资金共197.63万元,并将收回资金调整用于8个乡镇的12个项目,现将本次财政衔接资金调整情况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公告期间:2023年11月3日-11月12日(共10天)本公告信息长期有效。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12317、23335663、23322837
附件:附件:儋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带绩效目标表)(儋财农[2023]2211号).pdf
儋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