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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6-07 16:43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机关: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打印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2〕16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作用,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信息公开

(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围绕全岛封关运作准备这个重点,对标国际高水平营商规范和国内最先进经验,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发挥“海易兑”系统功能,汇聚惠企政策,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一网通享,建好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提高惠企政策兑现率和满意度。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在准入即准营、政务服务“零跑动”、“信用+免审”、跨境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等一批领跑行动方面加强政策解读和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依法依规公开企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公共信用信息。(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强涉及市场活动信息公开。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及时公开免税购物、高端旅游等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提升消费竞争力。加大“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放心消费在海南”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抓好打造海南旅游胜地和最佳旅游市场的“双驰名”品牌的信息公开。聚焦邮轮游艇、低空旅游、体育赛事等新热点,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活动组织、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抓好旅游市场整治信息公开,加大对离岛免税“套代购”、骗取税费优惠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牵头,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十四大交通工程”“六大水利工程”)、重大工程项目(34个“智慧海南”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四大主导产业、“五网”升级和“五位一体”专业化招商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助力三年投资新政行动走深走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牵头,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四)加强涉及重大战略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助推海南高质量发展。结合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各项任务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推进五项标志性工程和“双碳”工作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信息。稳妥有序公开“三极一带一区”发展布局有关方面的规划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助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聚焦“尖峰岭”行动、“精英行动”、“雏鹰行动”、“小升规”企业成长行动等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行动,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牵头,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加强信息公开

(五)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防控策略,强化常态化疫情巡查和评估机制,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政策及进展信息和健康科普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六)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结合办好公平优质教育,主动公开人口流入较多城市增加学位信息和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信息。积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化惠民工程、文艺精品创作展演等活动的信息公开,加快文体事业发展。围绕健康海南建设目标,做好为7.1万名在校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多渠道发布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范围、社会救助制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制度、普惠性养老床位、每千人口托位等社会公益信息。深化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加大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实施进展及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优化全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精准度便捷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牵头,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七)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以及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资产收益帮扶试点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信息公开,加大相关政策解读力度。围绕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目标,加强技能培训、就地就近务工、惠农补贴政策、推进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三块地”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展信息,加强乡风文明“七个倡导”活动宣传力度。(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要在政府网站建立专栏,向社会公开本系统或本市县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三、优化服务能力,提升政策公开质量

(九)加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和管理。完善海南省政府网法规数据库,2022年8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在政府网站完成地方性法规历史文本、行政规范性文件收录工作,为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政策文件库打好基础。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统一规范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网页版式和下载版式,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便于社会公众获取和使用。各市县要建立本市县的法规数据库,做好各项数据全面梳理和收录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一)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住房、交通出行、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四、加强制度标准平台建设,确保公开规范安全有序

(十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工作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三)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聚合协同效应,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加快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获得感。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五)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各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实际特点,持续优化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深入探索村务公开规范标准及线上线下公开有效途径。市县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县、各部门要明确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七)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各市县、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八)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县、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市县、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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