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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12-01 10:32 来源: 洋浦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机关: 洋浦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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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征收

启动要件

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2

征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3

征收

房屋调查登记



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4

征收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5

征收

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6

评估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7

评估

被征收房屋评估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8

补偿

分户补偿情况

分户补偿结果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9

补偿

产权调换房屋


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10

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备注:■为主动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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