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39措施:制定《儋州市松涛水库、南茶水库城市集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2024年1月,我局已制定并印发《儋州市松涛水库和南茶水库城市集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给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南丰镇政府。
现将《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139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
附件: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3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