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年报操作指南
商事主体填写年报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填写银行卡账号等信息。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
一、年度报告主体及时间
年度报告主体:所有存续的商事主体,需要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其中,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自主选择报送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度报告报送及公示路径
第一种:通过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报送;
第二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http://218.77.183.36:1888/或hi.gsxt.gov.cn/报送。
个体工商户还可向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内容及操作指南
(一)注册登录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通过工商联络员信息登录。
3.变更联络员,则需要验证企业信息,并设置新的联络员信息。
4.用户登录
(二)年度报告内容填写
第一步: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第二步:选择填报年度。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上年度的年报。
第三步:请认真阅读“填写须知”。
第四步:进入填报页面。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许可信息许可信息,由企业确认后在年报中公示:许可证名称、许可证编号、有效期自、有效期至等信息。特种设备相关情况年报事项,由企业自行填报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数等信息并公示。如不涉及以上信息可不填写。
第五步: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可使用下载沿用上一年度企业基本信息功能,自动带出基本信息界面的内容,如与实际不符,可以手动修改。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截止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是指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企业控股情况指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有对外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发生股权转让”、“是否有网站或网店”、“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如选择“是”,则必须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需点击“保存”。
第六步: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每位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如果实缴出资截止到当年度尚未缴付,请填“0”,实缴时间为空),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的币种与注册资本一致;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
第七步:如有“网站或网店信息”。可添加多条网站或网店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
第八步:上一年度如有“股权变更信息”。添加股权变更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
第九步:如有“对外投资信息”,仅填报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的分公司)。
第十步:如有“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填写截止到年报年度有效的担保信息。如企业当年度无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则无需填报,直接点击“保存”即可。
第十一步: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相关数据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资产状况信息是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步:填写党(团)建信息。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党(团)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此类信息为不公示信息。
第十三步:填写“社保信息”。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是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是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是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第十四步:全部填写完毕并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本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未完成。
企业发现年报内容填写不准确的,应当于6月30日前进行修改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一并对外公示。
四、即时信息填报内容及操作指南
商事主体应当自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第一步:登录首页面。选择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第二步:填写有关信息,保存并公示。
五、年报公示信息查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输入商事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
第二步:点击商事主体名称,打开企业信息页面,即可查看商事主体相关信息。
六、法律责任和信用惩戒
商事主体逾期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处罚款1万元以下。各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七、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