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511071-4/2022-07926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2-09-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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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同意林森远洋运输(海南)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批复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09-27 17:40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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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同意林森远洋运输(海南)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批复
林森远洋运输(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国内船舶管理业开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5号)和《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业经营,从事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自管和代管船舶数量合计不超过10艘,船舶种类不超过公司符合证明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从业资历的范围)。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三、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302室。
五、请你公司持本批文,办理相关手续。在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有关规章,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诚信经营,并按规定报送备案和统计信息。
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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