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511071-4/2024-37500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4-05-07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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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特供酒”消费提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5-07 18:4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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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近期,市面上出现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销售、宣传酒类商品,这类产品往往以高价销售,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消费者在购买时容易上当受骗。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绿色消费,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识别白酒消费陷阱
一是以次充好。一些不法经营者将廉价、低档白酒灌装到伪造包装或回收的名酒包装中,以每瓶数百元的价格冒充高档白酒销售,牟取暴利。
二是傍名牌。故意在产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上与驰名或知名产品相近似,特别是仿冒“茅台”酒等知名品牌白酒的包装装潢。
三是以“内部特供”“军队特供”“××(国家机关)专供”等名义,误导消费,或是以“15年”“30年”“50年”等珍藏或年份酒的形式,欺骗消费者。
二、应该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
为逃避监管,不法分子主要通过微信等方式在熟人圈里点对点售卖。大家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地、经销商、生产日期等信息,要向销售者索取并保留购物小票和发票,确保购买到的是正规产品。
三、依法维权
在购买酒类产品尤其是高端酒类产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购买并积极举报“内部特供酒”“军队特供酒”“××(国家机关)专供酒”。消费者如遇此类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热线进行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