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酒店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儋发改〔2025〕495号
全市各酒店宾馆经营单位: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更好服务广大游客,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提升游客来儋旅游消费满意度,维护儋州旅游市场良好声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合理价格的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和各平台网络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客房价格及投诉举报电话,公示时要做到房型、房价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三、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得随意涨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客房涨价信息,推动客房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四、各酒店宾馆经营单位要自觉接受广大市民和游客的监督,并于2025年12月28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客房价格信息分别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等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于芬,0898-23339889;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王海力,电话0898-23326559;市市场监管局0898-2339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