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511071-4/2025-98721 主题分类:交通、工业、信息化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5-11-19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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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拟废止《儋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儋府办〔2017〕208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11-19 17:01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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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拟废止《儋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
(儋府办〔2017〕208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儋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儋府办〔2017〕208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2月1日印发,有效期2年,现有效期已过。依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等相关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为了提高清理工作质量,现就拟宣布废止《儋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儋府办〔2017〕208号)向社会公开废止意见,欢迎各相关单位、广大居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道路运输科。
1.征集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19日
2.联系人及方式:黄工,0898-28818167
3.电子邮箱:673351305@qq.com
4.通讯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沙地路4号514室(邮编:57179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印发《儋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儋府办〔2017〕208号)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列表: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的通知 --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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