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511071-4/2026-18674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6-03-0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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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儋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3-0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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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以来,儋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向好,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等,多次研究部署、统筹调度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府院联动”等工作。2025年4月22日,组织召开第7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开展现场述法,并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制定印发《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儋州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八大行动”为核心构建了覆盖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复议应诉、执法监督、突出涉法问题治理、普法教育等政府全链条法治化建设。活动实施以来,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完善和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扎实开展督导检查。认真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海南的工作任务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顺利配合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二督察组2025年11月19日至26日来琼(其中,11月21日至23日来儋)对我省我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领导干部依法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开展实地督察。
2.健全完善述法机制。市委聚焦法治建设“关键少数”,选取市府办、市房屋征收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进行述法。以持续开展述法工作为抓手,不断明确述法内容、规范述法流程、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优化法治建设考核。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儋州市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治市工作走深走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举措
(一)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紧紧围绕儋洋“港产城科”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布局,科学制定并实施2025年立法计划,启动2部地方性法规和2部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并储备一批立法项目。明确年度立法重点和时序安排,从源头统筹立法资源,确保立法项目与全市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结合营商环境建设和东坡文化开发保护工作需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2部专业领域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完成地方性法规《儋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起草及提案工作;推动全省首部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洋浦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完成制定工作;继续推动《儋州市个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儋州市支持和保障海上人命救助规定》提案、审议工作。
(二)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实现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参与率100%。推动《儋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若干规定》制定出台工作,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范围、标准和程序,明确工作责任。2025年以来,共出具法核(反馈)意见868件,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含反馈意见)40件,完成报送备案6件;推动《儋州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开展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工作,对梳理出来的已经明显过时效,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废止工作,目前已完成拟废止的公示程序。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建设
1.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执法等19个重点领域执法的整合,设立7支执法队伍;组建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洋浦分局,高效完成人员划转衔接工作;整合镇级政府执法中队力量,设置5大片区集中管辖基层执法工作,提升执法工作独立性;完成执法清单梳理工作,编制完成《海南省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制定《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企业回访制度》,聚焦执法程序规范性,对重大执法决定及重点领域企业随机抽访或重点回访,推动“执法+服务”深度融合,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衔接。全省首创行政处罚信用“预修复”机制,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率,规范信用失信联合惩戒。
2.推动行政检查工作规范高效。强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检查监管职责,厘清监管和执法职责边界,强化检查执法工作联动。规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强化信用监管。在推广运用全省15个“通用场景”基础上,打造235个“个性化场景”,将原定的4892次检查任务优化整合为1314次联合检查,减少检查3578次,检查减少率达73.14%,有效减少了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3.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4月份以来,累计排查整改涉企问题57个,完成问题整改57个,问题整改率100%,移送市纪委问题15个,制发监督意见书11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1.9万元;行政检查减少1014次,减少检查率68.93%;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全省率先建立“五书同达”服务型执法方式获省司法厅认可,被海南广播电视台专题宣传报道2次;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被省司法厅采用列入第一批典型案例当中,全省通报学习。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印发《儋州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法(试行)》,出台《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推行涉企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将其纳入执法决策流程,要求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强制决定前,同步评估对企业经营的潜在影响,实现“执法合规与企业发展”双兼顾。
5.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推动单独赋予洋浦的49项省级审批权限顺利拓展到儋州全域。在全省率先颁布《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推动政务服务从“分散化”向“一体化”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开展“企业点单,政府跑腿”等服务模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市政务服务“零跑动”可办率99.84%。实施“信用+远程踏勘”服务模式,实现“不见面”审批。
6.积极构建统一大市场。一是出台《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大力推行“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一照多址”改革、流程数据线上流转、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等简化流程。推行极简开办企业,落实全省通办的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制度,建立登记注册容缺机制,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一次都不用跑”、“网上办”。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推动4家行业协会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合规制度规则,实现所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新增政策措施“应审尽审”。先后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暂行办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三是聚焦问题全面排查整改。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加快形成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推进政务服务领域“隐形壁垒”清理整改工作,解决违规设置审批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等“隐形门槛”。
(四)加强基层治理持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1.深化拓展府院联动成果。印发《中共儋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儋州市府院联动工作的若干措施》,2025年以来,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2场次,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法律问题会商会议。主动对接人民法院推进案件自纠自查、调解和解,推动当事人撤回起诉125件,占一审结案案件的33.07%,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托最高院“行政审判讲堂”开展行政机关与法院“同堂培训”10场次。2025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声”,并组织30个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庭审观摩,开展以庭代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级法院审结我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78件,败诉23件,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6.08%,较去年同期(15.69%)有明显降低,有效降低我市行政诉讼案件“两高一低”突出问题。
2.完善多元化调解网络。一是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出台《儋州市司法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定》,2025年以来,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31件,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功能,调解和解结案案件74件,占结案案件的32.03%。二是深入实施诉调联动机制。全市已成立16家行政调解委员会。2025年以来依托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共统筹、协调、推进、委派、调处各类纠纷352宗(其中,行政争议类纠纷71宗,民事纠纷281宗),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4512.99万元。三是引育商事调解力量。指导洋浦跨境商事调解中心在儋州完成挂牌并启动实质化运行,推动其与海口海事法院建立诉调联动机制,成功纳入法院先行调解平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儋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仍然存在薄弱之处。一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供需适配存在差距;二是执法规范与效能有待提升,标准化建设仍需推进;三是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有待强化,机制效能尚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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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加强党的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儋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与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重点深入法治政府建设。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将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市直各部门、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