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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6511071-4/2024-37686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4-05-08 18:18
  • 标       题: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5-08 18:1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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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儋人社发〔2024〕23号


职业培训机构

强化我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根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2〕8号)要求,现就加强我享受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

毕业学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以下简称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培训对象有培训需求、就业意愿、劳动能力,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非财政供养人员,已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除外。每个培训对象累计最多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每年只能享受1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获得高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如省人社厅出台新政策,以省出台的文件为准。

二、职业技能培训工种(项目)及培训班人数

根据当年度《儋州市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 参考目录》确定培训项目,每个培训工种(项目)的培训班人数不得超过60人(创业培训:GYB培训每班不超过40人;SYB培训、GYB+SYB组合培训、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每班不得超过30人;EYB培训每班不超过25人)。不在当年度《儋州市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 参考目录》范围内的,经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开班。

三、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必备条件

(一)培训场所及配备教学设备:1.理论知识培训场所应可容纳所要培训的人数,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配备标准的培训教材、笔记本、桌椅、投影仪等。2.实操培训场所应满足模拟实操的要求,并配备足够的实操用具等教学设备,设施设备安全3.悬挂培训班横幅(如:xx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等级+工种+职业技能培训(x)班),张贴开班申请审核表、开班批复、学员花名册等。4.开班前须把培训场所、实操用具等图片上传到职业培训微信工作群里。

(二)培训课程设置。除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我省人社部门规定的培训期限、培训内容外,应合理安排职业道德、消防安全、禁毒、艾滋病预防等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课程安排至少培训13天。培训课时按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等级五级)以上培训课时不低于65课时。创业培训课时:GYB+SYB组合培训课时不少于80个课时;SYB培训、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和EYB培训课时不少于56个课时;GYB培训课时不少于24个课时。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课时另行规定。每课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5个课时。

(三)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授课教师,确保培训质量。每个培训工种(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业理论课教师和1名专业实操课教师,且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1专业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职业资格至少达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或本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专业实课教师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职业资格至少达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或本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课教师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应当不低于所执教的职业(工种)等级。实操老师须按该班期现场指导,做好教学记录。

(四)配备至少1名培训班管理员。主要负责培训班的上课纪律、考勤、上传视频、图片到海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培系统等工作,同时指导学员按培训课程完成培训任务,并配合我市人社部门对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实现培训过程有记录、可查询

四、职业技能培训开班流程

(一)核实学员的基本信息。核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户籍所在地、人员类别、联系电话等,并承诺对学员身份条件真实性负责

(二)提出开班申请。提前5个工作日向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开班申请,根据不同的培训类别提交开班申请材料(附件1),同时在职培系统提交培训班期申请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对开班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经领导审批方可开班。

(三)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班开班后3天内,可根据实际更换学员(编辑信息发给工作人员,如:xx班,第x天,张三换李四)。3天后职培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得更换学员和授课老师,并把最终确定培训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

另外,培训机构须加强对培训班的管理,及时在职业培训微信工作群里向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汇报培训进度。如在培训过程中,因不可抗拒等因素(如台风)造成培训班无法正常开展,需要停课或取消班期的,立即在职培系统做班期暂停或取消班期,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班期暂停或取消班期申请。

(四)补签考勤课时申请。如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学员无法在海易办考勤的,培训机构应立即向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汇报情况并用水印相机在培训横幅下拍摄含定位及时间的照片上传职培系统,作为补签考勤课时的依据。

(五)补课申请。如学员因个人原因缺课满足培训课时要求的,培训机构可以安排学员补课,否则该学员将不能申报培训补贴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培训班2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补课申请,补课时间不超过5天(提交补课申请书、补课课程表、补课学员花名册),并职培系统延长培训班期申请经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进行补课

(六)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培训机构根据班期培训进度向儋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申请职业技能评价,并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七)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经儋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第三方评价机构鉴定后,培训机构应及时把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给学员,并做好证书签领登记工作(附件2)。

(八)整理培训档案资料,做好培训后的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培训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将培训班的所有资料整理归档保存好,对学员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及就业推荐服务,并建立学员培训台帐、就业台帐,为后续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相关部门核查、审计等提供佐证材料。

四、职业培训班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接受监督检查。一是自觉接受市人社部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市人社部门派至少2名工作人员到场检查,每个班期不少于4次。检查内容包括学员到课人数、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及教师到位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二是职培系统的常态化抽查,在培训班确定人数之后,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随机在职培系统发出班期抽查,远程实时监控培训班情况,确保学员的出勤率。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提交虚假申报材料,如未按申报的工种(级别)、培训大纲或教学计划组织培训;授课教师缺席或现场授课教师与申报材料不符;培训现场存在虚假培训或收费;伪造培训学员资料或替代上课等情况的;

2.课堂秩序混乱,疏于管理的,无管理人员的;

3.未落实相关安全规定,培训场地小,培训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实操工具少,不满足学员实操课程实际需求的;

4.培训现场到课率低于50%的;

5.系统签到人数与培训现场到课人数比低于85%情况的(即:培训现场到课人数/系统签到人数*100%);

7.培训期间无故不在职培系统上传培训照片及视频、不配合接受检查或不按检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

约谈培训机构负责人,并下达停课整改通知,凡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终止该班期。培训机构当年度累计被人社部门通报3次以上的退出本年度培训准入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机构不得将培训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培训项目转包,市人社部门将取消班期和本次培训班期的补贴以及往后三年内的准入资格。

(二)培训机构不得以培训有补贴的名义招揽学员,向其发放任何补贴。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一经查实,市人社部门将取消班期和本次培训班期的补贴以及往后三年内的准入资格。

(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培训补贴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儋州市职业培训开班申请所需材料

2. 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签领表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名词解释:

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包括: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5.完全失地农民及失船渔民;6.随军家属;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附件列表:
附件1:儋州市职业培训开班申请所需材料.zip
附件2: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签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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