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511071-4/2026-18069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6-02-2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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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儋州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2-2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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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儋州市民政局
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
2025年,儋州市民政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现对2025年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2026年的工作计划。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我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讲政治贯穿工作全过程。一是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总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全年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3次,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开展谈心谈话10次,筑牢思想防线。三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学习教育工作组,组织党员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及各级典型案例,共开展12次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期读书班、5期警示教育、32次支部研讨、4堂专题党课。四是狠抓问题整改,累计查摆整改问题105个,其中领导班子20个、集中整治台账8个、“一把手”16个、其他班子成员41个,整改完成率100%,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二)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
一是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低保对象22942人,较去年底增加450人,低保覆盖率为2.18%,高于全省1.94%的平均水平;特困人员1912人,较去年底增加184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7963人,较去年底增加2543人,占低保对象比例为34.7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91个百分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2235人,较去年底增加1701人,占低保对象比例为9.7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4个百分点。二是城乡低保特困补助水平进一步优化。从2025年11月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从770元/月、750元/月统一提高至850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010元/月提高至1110元/月,同时按三类八档进行发放城乡低保补助金。三是违规领取各类保障金追缴工作有力推进。经核实,我市存在服刑人员领取低保金等4类违规领取各类保障金问题,共涉及40人53.9022万元,截至目前,已追缴资金22.4万元。四是各类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1-12月,共计发放低保金18158.8812万元、特困供养金2244.5140万元;发放1-11月60周岁(含)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22.005万元(其中低保134.84万元,特困58.135万元,低保边缘家庭29.03万元);为24533名“6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226.65万元;累计对1113户4523人实施临时救助,共发放临时救助金257.6645万元。五是低保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今年我市新增低保对象1130户2614人,清退853户1835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312户370人,清退128户130人;新增低保边缘家庭898户3792人,清退118户538人;新增刚性支出困难家庭420户1903人,清退52户176人。六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大排查有序开展。将符合特困条件的55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符合其他救助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其中纳入低保对象32人、低保边缘家庭23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11人,实施临时救助21人。
(三)优化社会福利服务供给
1.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按时足额发放老年人各类补贴。1-12月累计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2518.43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125.95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20.9万元。二是实施“老年幸福餐桌”项目。截至目前,累计为约9.24万人次有就餐困难的老年人群体提供助餐服务,支付资金36.12万元。三是推动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截至目前,累计有24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到养老机构进行集中照护;1-12月发放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19600元。四是为23348名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五是委托第三方为我市1054名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20073人次。六是开展养老专项整治工作。经排查,共发现消防、食品、资金发放、养老项目管理等问题110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2.持续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一是加强补贴对象及补贴发放管理。1-12月,核定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318人,发放3591.916万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877人,发放904.644万元;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生活补贴392人,发放64.188万元。二是为我市200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截至目前,已完成建档200名,社区康复服务15425人次。
3.健全孤困儿童保障机制。一是不断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养育。市儿童福利院与医院签订就医绿色通道协议,开通24小时就诊通道。按期完成儿童基础疫苗接种,全年累计门诊就诊174人次、住院10人次,医疗保障全覆盖落地见效。提前对接教育局报备适龄儿童名单,联动中小学校搭建入学通道,26名儿童外出入学、8名重残特殊儿童纳入学籍采取“送教上门”方式提供教育服务,无适龄儿童失学。2024-2025康复年累计完成肢体康复1137节课、智力康复1254节课,17名残障儿童成长向好。联动心理工作室和青少年成长中心为18名儿童开展心理测评及团辅服务。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养育,接收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院。二是大力保障散居孤困儿童生活水平。2025年新增各类孤困儿童389人,累计发放各类孤困儿童生活补贴27602人次、1784.1908万元。今年共办理成功3例收养申请事项,均符合法规政策要求。9月召开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会,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的工作履职及业务办理能力。
4.促进福利彩票健康发展。一是销售工作平稳有序。1-11月,全市电脑票有销量投注站200家,共销售福利彩票约2710.8404万元,销量位居全省第4名。二是深入推广福彩。截至11月,开展宣传活动6场。三是加强对福彩销售人员的培训。今年累计开展培训251人次。
(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严格按照程序完成那大镇、兰洋镇、南丰镇等第二批“乡村著名行动”试点村,并安装设置二维码、三维码智慧路牌78块,标志性地名牌3个;完成全市共108条街路巷命名审核审批备案公告工作。二是开展地邮协作工作,今年下半年在那大镇、兰洋镇、南丰镇、和庆镇4个镇开展“地邮”工作,对352条道路拟命名,现待市政府批示。三是高标准开展第三轮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已完成联检工作并将15个实体桩、9个图解桩的联检成果上报省民政厅。四是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引导全市共328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举办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儋州赛区活动,获评一等奖项目1个、二等奖项目2个、三等奖项目2个、优胜奖项目5个,并与获评的社会组织签订《资助协议》。五是完成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分别评出4A、3A、2A级社会组织各一家。六是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整治工作,已完成清理146家,正在处理171家。
(五)促进基本社会服务便利化
1.推进婚俗改革与婚姻服务。一是推进婚俗改革宣传工作。协同卫健委举行新型婚育文化进社区活动5场,共发放法律知识材料1200多份,开展婚姻家庭辅导6期,服务100多人。二是受理婚姻登记业务。2025年受理并办理婚姻登记10653对,其中:结婚登记5264对、离婚登记1538对、补发结婚证844对、补发离婚证122对、撤销婚姻登记5对、受理离婚申请2880对;“跨省通办”178对。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开展婚前检查工作,婚检率86.20%,协助群众和各部门查阅(找)婚姻登记档案约1100件。三是做好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工作。今年共办理信访件17件,均已办结;工单共656件,已办结652件,办结率99.39%。实际解决率99.39%,实际参评满意率99.69%,诉求响应率100.0%。
2.深化殡葬事业改革与管理。一是殡仪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停工近8年的海南西部殡仪中心揭牌运营,已累计火化遗体164具;同步推进机构改革,设立市殡葬服务中心并加挂市殡仪馆牌子。二是基础设施持续夯实。累计投入1.4亿元建成那大、大成、王五3个公益性公墓,开工建设长青岭公益性公墓,批复建设2个镇村公益性公墓。三是全力推进火葬区划定。完成《儋州市火葬区划定方案》草拟,并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待报省政府审批。四是行业治理持续规范。出台全市统一的公益性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蒌青岭经营性公墓减项降费超16.9万元,推动八一长安陵园违规经营等系列问题整改,对企业违规出售墓穴顶格罚款200万元,恢复陵园公益属性,获省民政厅通报表扬。完善小江公墓等5个公墓历史遗留用地手续,拆除一批超面积围坟。五是移风易俗持续深化。出台《儋州市2025年婚丧改革宣传方案》等20余项制度,健全殡葬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绿色殡葬宣传引导。
3.开展慈善领域专项整治。我市专项整治对象25家,截至11月底,通过自查自纠、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28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市慈善总会已完成《儋州市慈善总会第二届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拟定于2026年1月10日完成换届工作。
4.推进民政服务站项目建设。为实现乡镇民政服务站全覆盖,我市17个乡镇社工站原地转型为乡镇民政服务站,同时,增设干冲办事处民政服务站和新英湾办事处民政服务站2个站点。截至11月底,19个乡镇、办事处民政服务站累计入户走访10733户,开展400余场活动,服务群众9万余人。
二、存在问题
(一)社会兜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低保扩围成效不明显;违规领取各类保障金追缴进度偏慢,整体追缴进度与预期目标尚有差距;临时救助对象人数及救助金额均较去年有所下降,临时救助成效有待提升。
(二)社会福利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由于时间跨度长,相关资料存在缺失,造成历史遗留养老项目无法竣工结算和完成验收;公办养老机构人员不足,薪资标准不高,难以聘用持证人员到公办养老机构工作;公办养老机构没有足够的专项资金对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维护,造成一些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到位。二是福利院缺乏康复、医护、特教、社工等专业人员,康复服务依赖第三方;护理员学历偏低,儿童课业辅导、教育引导能力不足;无功能完善的档案室及专职管理员,儿童档案、业务档案等存放、归档、电子化工作滞后,标准化档案硬件设施缺失。三是福彩销量增长乏力。受人流量、租金等影响,优质地段的商家对开设福彩站点意愿不高。
(三)社会基本服务供给有待优化。一是婚姻登记处没有安保工作人员,现场秩序得不到保障;服务窗口电脑设施设备老化导致办事效率低下,急需更新;各镇、办事处在“婚俗文明”的宣传引导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僵尸型”社会组织因人走楼空,清理整治工作耗时长、难度大。三是虚假慈善、骗捐等行为的排查能力不足,更多依赖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主动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排查线索的能力较弱,未能精准查找公益慈善机构存在的问题。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夯实党建基础。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第一议题”学习形式,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将“两个维护”贯穿民政工作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优化发展党员结构,重点在青年干部、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学习计划,提升教育实效。三是推进党支部提质升级。聚焦“四强”党支部创建,细化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各支部补短板、强弱项,培育具有民政特色的党建服务品牌。
(二)继续加强社会救助。一是进一步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加大力度督促指导各镇、办事处及时对反馈预警信息逐条核查办理并上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加密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力度和频次,每月对全市低保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双向纳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通过大数据自动筛选潜在困难群众,及时发现返贫迹象并积极跟进救助措施。三是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海南省社会救助“一件事”实施方案,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实现集成联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全面提升社会福利。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老年人服务中心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具备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社区养老站建设;提高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在全市80%以上的村(居)委会成立老年人协会;按照时限完成《海南省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在2026年度完成的任务指标。二是保障残疾人福利待遇。加强补贴对象动态管理,提高发放管理水平,做到“应补尽补、应发尽发”;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快儋州市精神卫生福利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三是提高孤困儿童生活质量。继续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考核奖惩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养治教康+社工”服务流程;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为员工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开展常态化康复训练,完善康复评估体系,依托西部儿童福利院完善提升机构软硬件服务供给力。四是规范福利彩票运营管理。做好福利彩票销售行为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监管,对舆情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加大福彩公益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福利彩票。
(四)持续完善基层治理。一是强化区划和地名管理。结合“地邮协作”摸排未命名街路巷并按程序命名备案,做好全国地名信息库审核;深入挖掘、保护并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将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纳入地名文化遗产名单;开展区划界线管理,深入平安边界建设,及时排查处置边界争议。二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认真抓好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深入指导社会组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监管力度,规范社会组织非营利属性行为,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大与各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各项联合检查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点。
(五)协同推进婚丧工作。一是优化婚育服务。根据《海南省促进适龄青年婚恋育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婚姻登记工作,推进我市婚俗改革及宣传工作;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经费资金保障力度,力争实现群众满意度再上新台阶。二是深化殡葬整治。推进1个殡仪馆项目、2个市级、1个镇级公益性公墓新建、1个村级公益性墓地改造项目;推动海南西部殡仪服务中心优化升级,提升服务承载能力;建立惠民殡葬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减轻群众基本丧葬负担;线上线下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推广文明祭扫,提升生态安葬率;利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常态化整治散埋乱葬等问题;建立殡葬服务标准化体系,明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人员行为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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