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511071-4/2023-02235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3-11-27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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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最高奖励30万元 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举报非法生产 销售烟花爆竹奖励规定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1-27 16:54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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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日前,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近期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并对公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作出具体的奖励规定。
临近年底又到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近期也发现一些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出租房屋存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任何个人和单位有权通过举报电话应急指挥中心0898-23366119,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者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可以采取实名举报、隐名举报或匿名举报等形式。
儋州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工作人员 李群贤:凡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奖励30万元。接下来,我们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在三个办事处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销售和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洋浦台记者:邓晓龙 陈文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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