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511071-4/2023-3237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2023-01-09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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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9 完成情况的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1-09 18:56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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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9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要求,2022年底前全省需完成《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9的整改任务,内容为:“分阶段推进建设任务。各市县结合制定当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十四五’规划,明确2022年底前阶段建设任务,严格按序时进度推进。省水务厅对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年度水务工作要点中明确市县年度建设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统筹调度、督导、通报。2022年底前全省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2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1510公里。”其中,我市应完成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2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97公里。经省水务厅评估审查,我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为1.73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长度为215公里,已完成该项整改任务。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环督字 〔2021〕7号),现将我市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9)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9完成情况的公示.docx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