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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公开方式

1、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

  洋浦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yangpu.hainan.gov.cn/)是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洋浦管委会办公室在洋浦门户网开站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洋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洋浦管委会和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洋浦政务”微信公众号、“洋浦政务”官方微博、“洋浦发布”抖音号、“洋浦政务”今日头条号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或通过洋浦政务服务中心查阅政府信息,或登录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yangpu.hainan.gov.cn/)下载客户端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洋浦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洋浦盐田路8号政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898-28810921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一)受理机关

洋浦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省政府和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洋浦大厦12楼洋浦管委会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98-28833222

邮政编码;578101

传真:0898-28826122

电子邮箱:95381835@qq.com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填写申请表——选择提交部门——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邮政寄送时请在邮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洋浦管委会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898-28833222,电子邮箱:95381835@qq.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信息编排

  1.信息分类

  按照“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要求,洋浦管委会信息公开主题分类有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交通、工业、信息化;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广电、出版;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其它等信息内容。

  洋浦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法规文件、机关介绍、公示公告、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资金、收费项目、政府采购、扶贫、重大民生信息、社会保障、重大项目、教育信息、促进就业、公务员招录、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市政建设、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其它专项信息、土地管理等27个一级类别和38个二级类别。

  2、信息编排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日期等精准检索2种方式;目录区显示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文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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